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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眾院外委會主席致李明博:遣返法輪功有明確危險

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伊琳娜.羅絲萊亭恩在2011年法輪功720反迫害大集會上發言。
 
韓國總統李明博10月中訪美期間,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依蓮娜.羅斯-雷亭恩(Ileana Ros-Lehtinen)當面向李明博遞交一份美國國會605號決議案的副本以及一封呼籲韓國遵守聯合國公約和對人權承諾的信,強烈要求不要將法輪功學員遣返中國。

以下是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依蓮娜.羅斯-雷亭恩呼籲信的全文翻譯。

親愛的李總統:

在美韓自由貿易協定於美國眾議院通過之際,特別高興歡迎您到華盛頓來。為美、韓兩國人民的互利,我強烈主張批准這個與美國的東亞關鍵盟友暨貿易夥伴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

不過,由於我一向倡導世界各地的人權,尤其是在暴虐政權受關注的地區,因此另有一件事引起了我的重視與關注。我注意到,10月5日韓國外長發表一封公開信,呼籲中共當局勿強行遣返目前被拘留在中國的一群為數35名的朝鮮難民。我理所當然的讚賞並全力支持貴國外交部長在這方面的努力。

然而,貴國政府倡導反對強迫遣返對迫害明確恐懼的朝鮮難民,卻與首爾目前強行遣返法輪功學員回中國的政策形成鮮明對比,儘管這些法輪功學員同樣也記錄在案其自身對中共迫害的恐懼。我被告知,在過去幾年中被大韓民國強行驅逐遣返回中國的法輪功學員總數已達10名。據報導,在他們被遣返回國之後已無法與其聯繫,以核實他們的情況。目前另有56名申請庇護的法輪功學員已被韓國政府拒絕。金先生(Jin Jinzhe)是一位新唐人電視台記者,他和沈先生(Shen Xianzhi)目前被關在韓國移民拘留中心,等待被遞解出境。我謹請貴國政府勿將這些人遣送給一定會對其酷刑折磨甚至可能將其處死的中國共產黨。

大韓民國,當然是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和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的簽署國。大赦國際(Amnesty International )和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等高度尊重人權組織,都已經對北京政權1999年開始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提供了明確的文件﹔美國國務院對中國實施人權的年度報告中也包括了中共官方拘留的法輪功學員因遭受嚴重虐待和身體傷害而導致死亡的證據。

最後,在上屆國會眾議院我提出了標題為《認識到中共長達十年的對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還在持續,要求立即停止迫害、恐嚇、監禁和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的605號決議案。眾議院在2010年3月16日以412票對1票投票通過。由於該決議案記載中共政權對法輪功學員還在持續的迫害、監禁和酷刑,在此我附上一份該決議文件的副本,供您參考。

作為一個美國信賴並與之共享民主價值觀和對人權承諾的盟友,韓國應檢討有關個案,並仔細查看人權團體和美國政府對北京政權不遺餘力迫害法輪功的廣泛文件記載。任何一位法輪功學員,由於精神信仰而被強行遣返回與610辦公室共同對法輪功宣戰的政權,都是有明確危險性的。

感謝您對此事的關注。祝您訪問美國成功,並安全返回韓國。

此致
(簽名)

外事委員會主席
依蓮娜.羅斯-雷亭恩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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