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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歲女兒被輪姦 黑龍江的警局長施壓要私了

十三歲女兒被輪姦,291公安副局長周警武施壓要求私了

【任亞波微博】http://t.sina.com.cn/1655677403
  泣血求助:去年我13歲小女被五人輪姦,報案到黑龍江省291局,周局長說犯罪家長和解問我要多少錢,我不同意,罪犯家屬把我拉到車上說要殺死我。半年來法院連續給小女做鑑定反覆做筆錄就是不給解決。今天孩子媽媽在法院,人已經不行了法院的人不管。我跪在大家面前了你們幫幫我吧!!我的手機 13285417524
  我現在在濟南的一個網咖里,經過這麼長時間的折磨,身體已經快堅持 不住了,孩子她媽現在在法院,也快要不行了。謝謝大家對我的關心。我以死報恩。我說的都是真的。我的手機13285417524。這是我借了一百塊錢換的號
 

十三歲女兒被輪姦(接上貼)

任亞波(13285417524)13歲的女兒在2009年五月末被五個人輪姦,報案之後當地警局:黑龍江省二九一公安分局,周副局長說犯罪家長和解問任亞波要多少錢,任亞波不同意,罪犯家屬把任亞波拉到車牌為黑R67777車上說要殺死任亞波。半年來法院連續給13歲女兒做鑑定反覆做筆錄就是不給解決。
  【事件經過】
    我叫任亞波,現在住黑龍江省。手機號碼:13285417524
    今年五月末,我未成年的女兒突然失蹤,好不容易在南方一個城市找到她後,我才知道她躲起來的原因是被五個人輪姦了,她不想再見任何的親人。
    報案之後,經過審查公安機關抓到了四個犯罪嫌疑人,剩餘幾名涉嫌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沒有追究。但是當地警察卻把犯罪嫌疑人都放了。
    當地警局的名字是黑龍江省二九一公安分局,副局長姓周。辦案人姓馬。(馬強)
    放人的理由是:其餘犯罪嫌疑人還沒有抓到,要等其他人抓起來後,一併審查。
    那段時間正是北京奧運,地方上不允許到北京上訪,我偷著來了北京,地方公安很害怕,就把另外兩個人抓起來了。
    但是這個周局長找到我,說對方家長願意出錢和解,問我要多少。
    我說我只希望把五個人全都抓起來。結果,周局長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把這幾個人都放了。
    對方家長把我拉到一輛車裡,告訴我,錢我們用在警局和檢察院身上,用在狗身上也不會給你賠償!
    他們威脅我說,讓我等著早晚讓我死在這兒。那輛車的車牌號是:黑R67777
    再後來更是一場惡夢,我跑遍了無數的部門,檢察院,更高一級的公安廳,都無法解決,他們都互相推著托著。
    現在孩子她媽眼睛都哭得快看不見了,這半年來,我已已經瘦得不成樣子,我女兒的精神狀況也非常差。我快堅持不下去了。
    而且我非常不明白的是,信訪的時候,省里一位高官還接待了我,他後來打電話給下面的警局,不知道這事情為什麼也不了了之了。
    我現在只有一個願望,不管我以後是活著,還是死了,我都會向這位周局長要求一個說法。
    我是在別人的幫助下上網的,我以後會經常來這裡。
  
    2008年6月23日,我把13歲的女兒找到帶回家後,到291公安分局給我女兒做被害詢問筆錄時,291公安分局辦案人馬強找藉口要求我18歲的大女兒在場,讓我出去等,不讓我(法定代理人)在場。  過了三天在我迫問下才拘留犯罪嫌疑人劉宗飛和張加奇,把犯罪嫌疑人張恆放跑了,警局副局長說不著急抓,還說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張雲鵬應當拘留,後來也給放了。
    第二次作筆錄打電話又讓我大女兒帶著我小女兒去的,又不讓我去,然後第一次作筆錄時還沒有給我兩 個女兒看被害人訴訟權力義務告訴書,我去了進屋問,為啥頭一次沒給我女兒看呢?馬強說大意了。
    後來我又問馬強,那你們是怎麼辦案的?國家賦予你們的職權是 怎麼用的?拿國家的法律當兒戲?他無言以對,說了句你愛上哪告就上哪告去。
    然後辦案人讓我帶著女兒去紅興隆警局做法醫鑑定,之後在一家保健院做了鑑定, 收了50元錢,我們要發票和鑑定結果他們不給,只讓我們看了一眼,就拿走了。然後就讓我們回去。
    警局要求給我女兒做第三次筆錄,沒辦法我找律師去的,回來律師也不讓我們問太多,之後我又去警局問犯罪嫌疑人張雲鵬和張航怎麼還不拘留,周局長說張雲鵬家要求取保,和拘留一樣,還說張恆跑天津去了找不到。
    我問周局長,誰讓你當時不抓,給放跑了,周局長無話可說,在問他,他什麼也不答覆了。我氣的罵了周局長一句,就回家了。
    
    隨後犯罪嫌疑人張家奇的親屬開車到我家門前,把我叫出去了,不讓追究張家奇的刑事責任,給幾萬塊錢,我沒答應,他們說是警局的,讓我好好想想,下午 再來找我。
    然後下午又來了,讓我上車裡去說,到車裡連威脅帶恐嚇的,說你們要是在上警局追究張家奇的刑事責任,得判10年。我們也不讓你好過。你們要是 在不同意私了就讓你們全家都死在291這。
    還說他是在佳木斯開洗浴的,黑白兩道都行得通,你在不接這錢,我們把錢花在警局和檢查院的辦案人身上,也不給 你賠償。
    我氣得不行了,就下車了,他們威脅我說,讓我等著早晚讓我死這。我說一家四口人隨你便吧。之後我記下車牌是黑R67777。
    291公安分局和紅興隆警局辦案人員要求給我女兒去警局作骨齡鑑定,到公安廳法醫看卷宗,說卷宗上有被害人的戶籍證明,不允許作骨齡鑑定。
    過了幾天之後我去農懇總局警局找大局長。有個警察說大局長不在。信訪辦的一位接待了我。我問,為什麼把犯罪嫌疑人都給放了?
    他說讓我在外等一會。給紅興隆警局打電話問問此事。
    之後我進信訪辦公室,接待我的那個人說,剛才打電話問了。還按照程序把犯罪嫌疑人報到檢查院批捕。我一聽得等到什麼時候。
    就是公安廳申訴科接訪處,那天是孫廳長接待日。我把女兒被害的事實經過說了一遍。
    孫廳長說,下邊辦案亂來。把卷宗調上來。查清事實。嚴查督辦此案。
    孫廳長也明確認可卷宗上有戶籍證明登記效力。
    後來我得知去抓在逃的網上通緝嫌疑犯張某。家裡這幾個犯罪嫌疑人也逃跑了。大約半個月以後得知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到位。
    經過我多次追問案件進展情況得知,仍然按照第一次偵查的方式,沒有移交檢查院批捕。之後又要求給我女兒做筆錄,我想從辦案到現在過去幾個月了,
    還要做筆錄。考慮到給女兒做筆錄一次次的受到精神刺激,無奈讓女兒回了家。辦案人馬強和一個女偵查員到我家讓我女兒去警局作筆錄。
    我女兒說身體不舒服,情緒特別不好。我要求在家給我女兒作筆錄可以嗎?辦案人馬強用強硬的態度說不行,必須到警局作筆錄。然後就讓我罵了。
    你們這些黑心的警察。把犯罪嫌疑人都給放了,也不通知我們。而我女兒身心傷害到這個程度你還往孩子傷口上撒鹽。真是畜生不如的警察。
    趕緊滾出去。找個有正義感的警察來給孩子作筆錄。
    然後辦案人就走了。之後紅興隆警局鮑局長派來一個姓莊的偵查員和291的一個女偵查員來到我家給我女兒作筆錄。
    我聽了詢問過程不符合邏輯特氣憤。這問一句那問一句的。給孩子都弄蒙了。我要求迴避他們的詢問。姓莊的偵查員不讓我說話。
    做完筆錄,孩子看了看,就讓孩子簽字。孩子根本就看不明白。一個大人還不懂呢,何況一個13歲的孩子。
    之後讓我簽字。然後我要求看筆錄,偵查員小莊說,不可以看。要求給我念一遍也被拒絕了。
    偵查員小莊說讓我簽完字再看。簽完字偵查員說不允許我看。只能孩子本人看。
    我說她能看懂你們寫的東西嗎?氣得我真想把筆錄撕了
    隨後小莊就把筆錄裝起來帶走了。之後我諮詢律師,律師說辦案人不讓監護人看筆錄是違法行為。
    第二天我給鮑局長打電話,我說你們警局來的偵查員小莊不讓我看筆錄,卻讓我簽字。然後鮑局長說,偵查員小莊大意了。
    還說給我複印一份材料,或者讓我到法院提出來不要這份卷宗也可以。之後,我在給鮑局長打電話要這份複印材料,
    鮑局長說小莊已經封卷了。我問他要複印材料。他說沒有複印。我說你們這些警察不作為。還穿警察的衣服幹啥。
    之後我又找到有關領導,都沒有給我明確答覆。說法不一。作事不管。上上下下這幾個辦案人的違法行為真讓人怵目驚心。
    國家法律的規章制度對這幾個辦案來說,毫無權威而言。試問這是中國的法律!!這是人民的警察呀,這樣的作為能不讓人寒心嗎?
    這不是明顯的偏袒犯罪嫌疑人縱容犯罪嗎????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大陸來稿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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