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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樹縣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崔仁:違法你去告唄

—逆勢而為 法院違法剝奪當事人辯護權 構陷十多人

越來越多大陸律師選擇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多地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網絡圖片)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不准許被告人合法委託的辯護人入庭辯護,便侵犯了被告人的辯護權,影響公正審判。」

據明慧網9月30日報導,吉林省長春地區16位法輪功學員2019年8月15日被四平、梨樹公安綁架、構陷,梨樹縣法院定在2020年9月28日開庭,但梨樹縣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崔仁一直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包括律師辯護及親友辯護的權利。崔仁稱「愛上哪告上哪告」、「找習某某簽字」。

這16位法輪功學員是:孟祥岐,孟凡軍,付貴華,於健莉,王東吉,王克民,王鳳芝,韓建平,崔桂賢,劉冬英,江濤,譚秋成,侯紅慶,張紹平,李長坤(已取保)和周麗萍(已取保)。

法官違法變相剝奪律師辯護

16位法輪功學員依法委託多位律師作無罪辯護,但崔法官超出法律規定,要求律師到所在地司法局及四平市司法局兩地備案,否則不接律師手續,導致只有一名律師備案成功,多位律師受阻,無法介入。因為北京律師所在的北京市司法局明確表示不給蓋章,因為這種備案是違法的,這種公對公的章不給蓋。

據律師反映,除了吉林省外,在全國各地,律師都可以上庭為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無需兩地備案。

交涉過程中,崔法官多次語出驚人,說:「違法你去告唄」,「愛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找習某某簽字」,「政法委說了算」。某律師第一次給他打電話要求遞交律師手續,被崔某說成是「纏訴纏訪」,多位律師對崔法官不接律師正當手續一事,分別向梨樹縣檢察院控告申訴科控告,該科的朱科長和史科長接待了律師,但都沒有答覆。

司法人員互相扯皮剝奪家屬辯護

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委託親友作為親友辯護人。但這一點也被崔法官違法剝奪。對於親友遞交的辯護手續,崔法官剛開始說「你這不行」,轉身就走,後期又說讓家屬去司法局備案,得政法委同意。家屬找到四平市司法局,得到答覆:家屬不是律師,辯護不需備案。

根據四平市司法局的回覆,家屬詢問崔法官,他依舊執意要家屬備案。針對這一情況,家屬再次向梨樹縣檢察院控告申訴科反應,希望檢察院監督、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不被剝奪。

控告申訴科朱科長在電話中答覆:這個家屬辯護的事我問過崔仁了,你們去司法局備案。當家屬說四平市司法局說了不需備案,你這個答覆不合法。朱科長卻說:就這麼答覆。然後馬上掛斷電話。再聯繫,說已經答覆完了,就這答覆。

家屬不解,為什麼崔法官的答覆明顯違法,應該起監督作用的同級檢察機關卻要執意維護?維護的是法律公平還是某個人?法官應該依法辦案,為什麼要聽從中共的「政法委」?

就此事家屬向四平市檢察院、吉林省檢察院、四平市12388紀檢監察舉報電話進行反映,得到答覆都是:解決不了。

四平市12388紀檢監察說,如果反映法官違法違紀,需要向法官的上級領導反映,上級領導認定該法官確實有違法違紀的行為,會向紀檢監察反映,這個事不是家屬該反映的。

家屬嘗試向上級反映後發現:現在公檢法這些部門太難進了,老百姓辦事難,大門不讓進。比如梨樹縣法院,想找誰,自己打電話,那邊同意了,才允許你進。一個普通百姓上哪去找法院領導的電話?誰能給?現在門衛也不好當,看著老百姓確實難,但誰敢幫著給領導打電話,過後挨罵是小事,工作能不能保住都難說。百姓辦事太難了!想保障最基本的辯護權利太難了!與平時在電視上看到的簡直是天差地別。

家屬奇怪,法官冠冕堂皇的拿著法律判,卻不按法律辦,那開庭幹什麼?法官一個人在上邊說,公訴人一配合,兩個人一拍即合,所有當事人的自辯當空氣處理,那不等於配合法官演了一場秀而已。

錯誤適用法律欲加罪名

吉林長春地區公檢法構陷16位法輪功學員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據律師向家屬介紹,這是錯誤適用法律,不能成立。

首先,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原則的一種信仰,沒有組織,沒有花名冊。信仰自由被《憲法》保護。1998年下半年,以喬石為首的前人大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的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於年底向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

其次,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發布了《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這是我國唯一一部認定邪教組織的文件(在網上輸入「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然後搜索就能查到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全文)。通知指出: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認定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的有7種。而這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

第三,至於說破壞法律實施,從未聽說中國現行有哪一條法律因為法輪功學員而沒有得以實施。

有人說法輪功發傳單,還勸人退黨。思想不構成犯罪,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既然共產黨可以勸人入黨,那為什麼不許人勸人退黨呢?至於說發傳單,那發傳單的行為更不構成犯罪,有人因為看了傳單內容去拿刀殺人了嗎?沒有。

從傳單內容看,沒有社會危害性。有關部門應該先調查傳單內容是否屬實,而不是先抓人。就像這次李文亮醫生說出了疫情真相,有關部門為什麼不去調查核實,反而要對講真話者進行訓誡?在中國沒有媒體敢為法輪功發聲,沒有部門敢去糾正對法輪功的不公對待,法輪功學員在自身承受著誹謗、造謠、中傷的同時,為了爭取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冒著被抓、被打、被判刑的危險發傳單講述事實真相,這無可厚非。

修煉「真、善、忍」的好人不該被關押

家屬介紹,這16位面臨非法開庭的法輪功學員只是你我身邊的普通人。他們中,有本該安享晚年的70歲老人;也有盡心幫子女照顧小孩、讓子女沒有後顧之憂的50、60歲的老頭、老太太;有在工地賣麵條的小商小販,也有做保潔家政工作的工人,有駕訓班教練,也有開計程車努力掙錢養家的司機,還有商場服務員和安裝窗簾杆的工人。

其中有7人是一個大家庭,有兩人是親家。與普通人不同的是,他們都修煉法輪功,生活中按真、善、忍去實踐。發現顧客多給錢了,還給人家,笑呵呵地告訴人家,我是修煉法輪功的,大法是好的,不是電視上說的那樣;婆媳關係發生問題,會按法輪大法教導的去做,儘量做到替別人著想,在矛盾面前退一步海闊天空。而且法輪功還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好多人修煉大法後,多種疾病不治而愈。

中國多地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中共恐懼

經過法輪功學員多年堅持不懈地講真相,越來越多大陸律師選擇了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據明慧網數據統計,2017年1月至10月,大陸律師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所做無罪辯護超過370場;越來越多的警察、檢察院、法院人員明白了即使根據中國的法律,修煉法輪功也不違法,法輪功學員是好人,他們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2017年1月至10月,中國大陸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至少無罪釋放72名法輪功學員,無罪釋放人數呈上升趨勢。僅舉幾例:

瀋陽法輪功學員劉秀春,2017年9月20日被警察非法抓捕,家中的法輪大法書籍和真相檯曆等被搶走。2017年10月19日,劉秀春得到皇姑區檢察院不批捕的決定書,當晚回到家中。

河南焦作市原允香等3名法輪功學員,依法控告江澤民被綁架,非法關押1年多,經山陽區法院准許,山陽區檢察院以「因司法解釋發生變化」為由撤訴,3人於2017年7月28日獲釋回家。

內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錦山鎮法輪功學員白彥賓,2017年4月11日在室外廣場煉功、打橫幅被綁架,被搶走電腦及三百多元真相幣。5月12日,赤峰檢察院不予批捕,白彥賓平安回家。

吉林省乾安縣法輪功學員穆曉梅,2017年1月6日被長春錦城派出所警察綁架,2017年4月7日,檢察院以「原定罪行不符」將穆曉梅無罪釋放。

中共出於其末日恐慌,害怕民眾、特別是其體制內人員了解真相,在一些局部地區,在中共政法委的授意下,法院系統地阻撓律師為法輪功辯護,甚至秘密開庭、秘密審判。這些踐踏法律的行徑,最終逃不過日後的追責。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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