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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中紀委用8個新表述通報落馬高官

北京時間8月14日上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江蘇省委原常委趙少麟被除黨籍罕見使用了8個新表述,引發輿論關注。觀察人士表示,與此前被通報的數十名落馬高官相比,此次趙少麟300餘字的通報中,使用了8處新表述可見中共在反腐工作中將越來越細化。

新表述之一:「在黨內搞團團伙伙」

據不完全統計,與十八大後其他落馬高官的通報相比,中紀委此次對趙少麟的通報中,至少有8處新表述,「在黨內搞團團伙伙」就是其中之一。

「40後」趙少麟是在退居二線8年後被查的,也是繼季建業之後,十八大以來江蘇省第二位被調查的省部級官員。不過,趙少麟到底與誰搞團團伙伙,目前尚無確切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團團伙伙也是十八大後中共反腐正風著力破解的難題之一。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曾指出,「腐敗問題與政治問題往往是相伴而生的。搞拉幫結派這些事,搞收買人心這些事,沒有物質手段能做到嗎?做不到,那就要去搞歪門邪道找錢。反過來,如果有腐敗行為,那就會想著如何給自己找一條安全通道,找保護傘,就會去搞團團伙伙,甚至想為一己私利影響組織上對領導班子配備的決定。」

新表述之二:「大肆進行利益交換、利益輸送」

在此前的通報中,中紀委多採用「為他人謀取利益」表述,但在趙少麟的通報中,首次出現「大肆進行利益交換、利益輸送」字樣。

提及趙少麟,就繞不開其子趙晉。據公開報導,現年42歲的趙晉,曾是江蘇房地產界的「大佬」,其地產項目涉及江蘇、天津、山東和河北等地,註冊數十家公司,「手眼通天」。

中紀委在此次通報中亦指出,趙少麟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影響,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有媒體報導稱,趙晉在天津政界的許多關係都是依靠其父親趙少麟的關係建立起來的,其負責開發的多個項目普遍存在擅自增加樓房層數,將臥室處理成「飄窗」、「裝飾性陽台」的計算方法,無限制擴大容積率,牟取暴利。

新表述之三:「拉攏腐蝕領導幹部」

「拉攏腐蝕領導幹部」,成為中紀委通報落馬官員的又一新表述。此前有媒體報導,在江蘇一些老幹部眼中,趙少麟並不合群,因為「一般幹部他瞧不上」,「只向上不向下」。

談到趙少麟拉攏腐蝕領導幹部,核心仍是趙晉。有報導稱,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天津市警局原局長武長順等備受關注的「大老虎」與趙晉關係均不錯。而周本順之子周靖、周本順之妻段雁秋也與趙晉關係密切。

中紀委網站刊載的王敏案件警示錄中曾提到,2005年,王敏結識濟南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趙某,從此拉開了相互利用、權錢交易的「二人轉」序幕。多名接近趙晉的知情人士證實,文中「趙某」就是趙晉。

趙晉在房地產領域堪稱呼風喚雨,據媒體統計,從1994年到被查的2014年,20年間,趙晉在南京註冊成立的公司超過50家,在濟南、天津註冊成立的公司超過30家。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也都有其公司。

新表述之四:「公開散布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

在此次通報中,中紀委還指出,趙少麟「公開散布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

根據現有公開報導,尚無從得知趙少麟到底散布了哪些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但他的驚人言論此前就曾引起媒體關注。

陸媒《法制晚報》2014年11月援引江蘇省委退休領導季進的話報導稱,趙少麟說,「農委這種單位沒有權,也沒有利,大事定不下來,小事也辦不了,就該撤銷。」事情過去多年,回想起那次對話,季進還很氣憤,「我當時覺得難以置信,作為分管農業的市委副書記,如此看待農業工作,簡直就是『不務正業』。」

在十八大後落馬的「老虎」中,浙江省軍區原副政委郭正鋼就曾因「反腐,搞一搞,意思意思就得了」等言論備受關注。

新表述之五:「隱瞞個人因私出國(境)情況」

在對趙少麟的通報中,還出現了「隱瞞個人因私出國(境)情況」這一新表述。

此前2010年5月2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根據這一規定,報告的內容共14項,其中就包括「本人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的情況」,以及「本人因私出國(境)的情況」。

這則規定提出,不按照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免職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新表述之六:「縱容其子開設私人會所,並多次在私人會所宴請有關領導幹部」

中紀委的通報還指出,趙少麟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縱容其子開設私人會所,並多次在私人會所宴請有關領導幹部。

上述王敏案件警示錄中提到,中央八項規定出台,特別是中央整治「會所中的歪風」通知下發後,王敏仍然置若罔聞,於2014年6月,借在中央黨校學習之機,潛入濟南一家房地產公司總經理趙某在北京的會所吃喝玩樂。

有媒體指,文中趙某即趙少麟之子趙晉。接近趙晉的知情人士透露,趙晉在北京的會所不止一處,它們不對外開放,只用於公司內部接待。王敏去的那一處,位於北京高檔小區緣溪堂。趙晉連買帶裝修耗資1億元,2014年5月1日剛剛投入使用。

新表述之七:「夥同其子行賄」

中紀委通報稱,趙少麟向他人送禮金,夥同其子行賄。

包括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等在內,雖然「父子搭檔貪腐」的案例頻頻,但在中紀委通報中被明確指出「夥同其子行賄」的,趙少麟還是十八大以來的第一位。

父子夥同向誰行賄,目前尚無具體信息,但上述王敏案件警示錄中就曾提到,近十年來,在王敏的力挺下,趙某的生意順風順水,財源廣進。趙某對王敏「知恩圖報」,先後向其行賄現金、房產、名人字畫等錢物累計達人民幣1800餘萬元。

新表述之八:「參與騙購外匯」

在對趙少麟的通報中,還首次出現了「參與騙購外匯」。中國2011年修訂的《關於騙購外匯、非法套匯、逃匯、非法買賣外匯等違反外匯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暫行規定》明確,國家公務員有本規定所列騙購外匯、非法套匯、逃匯或者非法買賣外匯等違反外匯管理規定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根據中紀委13日的通報,其中,行賄、參與騙購外匯問題涉嫌犯罪。中紀委稱,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趙少麟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最新消息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趙少麟以涉嫌行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多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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