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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官霸占『抗美援朝『老兵數千萬 送其進監獄

—受害者為入朝參戰老兵 入獄後申訴無罪釋放 資產官司3年半來至今無果

廣西高官霸占台屬數千萬 送其坐牢
受害者為入朝參戰老兵 入獄後申訴無罪釋放 資產官司3年半來至今無果

(《中國輿論監督網》作者:李新德 徐 祥 攝影)梁裕寧,原柳州市副市長,現全國政協常委,廣西政協副主席。羅家斌,柳州市退休幹部,「抗美援朝」老兵。近12年來以二人為主角上演了一場比電視劇還曲折離奇的真實故事:先是1996年主管柳州南環公路建設的梁裕寧找到羅家斌,請其出任南環道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並由羅利用僑胞身份而向境內外親友募集資金2400萬並貸款1080萬用於修路。1998年公路完工並開始收費後,梁要求羅將總經理讓給其老公陳際忠,一年後又要其出讓董事長位置,羅拒絕到工商部門變更,於是梁一夥一面哄搶了羅辦公室和財務室並誣陷羅有貪污挪用行為,然後利用私權將羅逮捕直至判刑7年。經過一年的申訴,羅才被無罪釋放。2004年初,羅等人將陳際忠等人以侵權告到了廣西高法,廣西高法至今沒結果。
 

圖一 主席台上樑裕寧

老兵暮年突遇「貴人」 市長老公 大肆侵吞

2007年的9月24日傍晚,也就是中國傳統中秋節前夕,南寧廣西高法門前。

一身材矮小卻頗有清風道骨的姓羅名家斌的古稀老人,一直站在微雨中。

雨露已經打濕了他的衣物,長壽眉上更是沾滿了雨水。一時間不知是雨水還是淚水隨著老人清瘦的面頰依稀而下。

羅家斌,73歲,台屬, 16歲時赴朝參戰,1956年春轉業。歷任柳州地方農場黨委書記、場長。曾榮獲朝鮮政府授予的軍功章一枚,高級農業經濟師,廣西自治區第五屆黨代會代表、自治區抗洪救災先進個人代表。曾入選1994年「中國企業家傳」和全國20世紀名人錄,1995年退休時享受正處級幹部待遇。

六點時分,有好心人告訴說:「老人家你不要等了,院長和他的司機早就有事離開大院了。」

羅家斌用手擦了擦眼睛說:「我明天還是要來的,我一定要把控訴信送到院長手中,並且還要問他一句,為什麼我告全國政協常委、廣西政協副主席梁裕寧親屬們的案子,3年多了沒有一個結果?!難道就是因為有梁的幕後撐腰,那些人才敢膽大妄為地侵吞國資民產近億元並將一個無辜的人送進監牢?」

9月25日,本來要在上午八點前趕到廣西高法門口再去「攔官轎」的羅家斌因為前一天淋雨的關係而患了感冒,並且發起了低燒。捨不得到醫院去看病的老人到一個小藥房隨便買了點藥囫圇了下去。

「我現在還不能死,我死了,眾親友投資的2400萬和後來借親戚戰友們的300多萬元就討不回來了,惡人們也就不會得到報應!我真後悔昨天淋雨自殘而妄想讓院長大人同情的舉動,真要客死南寧了,我對得起誰啊!」羅家斌喃喃地說。

梁裕寧,原柳州副市長,位高權重,官居副部級。羅家斌,一個普通的退休幹部,因有幾個弟弟和親屬定居外國和台灣而成為僑屬。二者本不是一個層次,為何會發生這麼多瓜葛?

原來在羅家斌快退休時,時任柳州市副市長的廣西政協副主席梁裕寧要其繼續為黨工作,並負責修建柳州第一條民營公路。

根據「柳政辦函[1995]44號」文件,柳州市人民政府專門成立了以副市長梁裕寧為指揮長的南環道建設工程指揮部,羅家斌擔任常務副主任,全權負責該工程的籌劃、投資融資及其建設經營管理工作。

1996年8月,柳州市政府批准成立「柳州市鑫大潤南環道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1997年更名為「柳州市南環道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環公司)。


圖三 廣西柳州市南環道一側

南環公司原有三個股東:大橋園藝場、潤城公司和鑫和利公司,註冊資金200萬元,後因資金短缺,梁裕寧知道羅家斌的弟妹在台灣,香港和外國也有親屬,可以借到資金,就動員羅家斌早就成立的佳運公司參股。

於是羅家斌開始遊說境外親友出錢出力參與修路,羅家斌還忍痛將當時經營紅火的一家大型加油站以200萬元就轉讓了。

曾經勸羅家斌當時不要出賣加油站的一親友至今不肯原諒老羅:「那時,他就像瘋了一樣,我們一直勸他不要太衝動,千萬不要孤注一擲地將所有的雞蛋都投到一個籃子裡面。

隨著資金到位,南環公司由三個股東變更為四個股東,註冊資金增大為1354.5萬元,其中羅家斌的佳運公司出資709.5萬元,占公司註冊資金的52.38%。1998年2月工程指揮部撤銷,羅家斌被選為南環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長兼任總經理,全面負責修路工程。

而此時梁裕寧的老公,柳州房地產開發商陳際忠等人,把引入民企資本修建南環道作為自身發財的大好時機,他們倚仗自身社會背景的影響,在修建南環道過程中,分別由陳際忠、韋武尚和蘭永松出面明目張胆地侵吞公款900多萬元。

1996 年1月,梁裕寧指示羅家斌安排其親戚羅興彪所在的潤誠公司參加投資修建南環道,接著陳際忠就利用其妻子副市長身份地位的影響力,通過其關係網,以修建南環道的名義從柳州市建設銀行下轄的投資銀行貸款800萬元,其中450萬元以潤誠公司投資認繳款的名義打入南環公司帳戶,另外350萬元被陳際忠擅自挪作他用,即用於投資房地產開發——建設柳州市銀龍大廈。同時,就在轉入南環公司的450萬元的所謂投資款,也從1996年至1997年先後5次被陳際忠以購買修路材料名義轉走428萬元,也都用於搞房地產開發。

1996年1月18日,南環道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剛剛成立,梁裕寧就授意其心腹韋武尚,以工程指揮部的名義分二次轉款45萬元到蘭永松個人帳戶上,被他們瓜分掉。2004 年,南環公司法定代表人羅家斌發現以上問題,隨即報柳州市柳北區檢察院,但至今沒有查處結果。

1996 年 4 月至 7月間,梁裕寧又指使其心腹韋武尚以南環道工程指揮部副指揮長的名義,從鑫和利公司投入修路280萬元資金中,抽逃了170萬元,用於陳際忠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南環公司其他股東發現後,報公安機關拘留了韋武尚,正當公安機關進一步偵辦此案時,梁裕寧迫不得已出具了一張批條,證明該筆款是經她批准的,於是當地檢察院辦案人員說,此案到此為止。

之後,當公安機關到檢察機關調取該批條作真偽鑑定時,卻在該卷宗中再也查不到此批條。

北京資深法學專家為此表示:其實,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就是上級領導批示借款,也必須經本單位主管財務的領導批准方可轉款,但梁裕寧為了保護其心腹和自保,竟然違法違規出具虛假簽字批條,致使該筆巨款,至今尚未追回,而有關辦案部門更是涉嫌瀆職和不作為。

梁副市長圖窮匕現 占財害人照樣升官

1996 年初南環道建設工程籌建伊始,梁裕寧就交待羅家斌要多安排些工程給潤誠公司,其實該公司的後台老板就是陳際忠。當羅家斌同意後,進而又提出讓該公司參與投資入股,羅家斌也被迫同意。至此,陳際忠順利地成為南環公司的幕後股東,為日後進一步吞併南環公司墊定了基礎。


圖四 為了南環道,羅家斌把弟弟投資的加油站給賤賣了

南環道自1996年起歷時3年的建設過程中總投資約人民幣6800萬元,其中潤誠公司曾出資450萬元,但不久就以多種理由抽逃了428萬元,實際出資僅為22萬元。然而,陳際忠仍然迫使羅家斌做其他股東的工作,強行確認潤誠公司出資額為345萬元,占南環公司註冊資本25.47%。

1998 年9月底南環道即將通車,梁裕寧為了將南環公司實權牢牢控制在陳際忠等人手中,親自交代羅家斌安排其老公陳際忠到南環公司工作,擔任公司收費處處長,收費人員由他統一招聘,之後於1999年1月又提出由陳際忠擔任公司總經理,主管財務人事工作。這樣一來,陳際忠就順利地完成了從後台到前台的角色轉變。

為了達到惡意侵占公司資產之目的,自 1998年9月起,梁裕寧曾多次向羅家斌提出增加股東的要求,其中包括由其胞弟梁裕州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南寧畜禽獸藥廠,羅家斌予以婉拒。因此,陳際中他們意識到羅家斌將是其全面侵吞公司的主要障礙。

1999 年4月由梁裕寧出面勸導羅家斌主動辭去南環公司董事長職務,因羅家斌不同意而未能得逞。1999 年6月由陳際忠等人共同策劃召開董事會,企圖通過董事會這一合法形式更換董事長、增加股東,因羅家斌當時提出公司董事僅有他與羅興彪二人到會未達到法定人數開會不合法,並馬上退場而流產;

為了從實體上阻撓羅家斌介入南環公司經營管理活動,自1999年5月初起,陳際忠他們就百般刁難羅家斌董事長履職,派專人監視其工作活動,後來又直接指使打手阻止董事長進入辦公室正常上班,企圖把羅家斌逼走,徹底架空其對公司的控制權。羅家斌為避免正面衝突,無奈之下,於1999年8月27日將南環公司辦公地點從柳石路映紅旅店 2樓,搬到榮軍路的羊靈酒家 5 樓。

陳際忠對羅家斌突然將南環公司搬出柳石路映紅旅店非常不滿,遂指使親信糾集一幫無業人員約 30 餘人,於1999年8月28日中午,對設在榮軍路羊靈酒家的南環公司新辦公室實施了暴力搶奪,把辦公室的所有財務會計資料,全部文件檔案材料、公章和印鑑,以及桌椅等全部搶走。之後,又對一些重要會計原始資料,帳冊進行了大肆毀壞,篡改和藏匿,使南環公司在管理上處於高度混亂的狀態。

「那時,我們對他們這種強盜行為很是氣憤,並且馬上打110和到當地的柳州市魚峰區雞喇派出所報案,不過這些單位不斷的推諉,甚至在等那些強盜離開後,警察才趕到現場直到今天還沒有一個說法!」羅家斌的侄子羅國雄說。

而另外一知情人透露,其實那次打砸搶事先早就由在柳州警局做幹警的梁裕寧的二兒子陳鑫和管片的事先打過招呼。

中國輿論監督網記者就此和雞喇派出所進行核實時,值班人員表示因時代久遠,人都換了幾茬,有的事件確實沒法去查。不過他們都聽說過老有人就此事向他們的上級機關投訴反映過。

再說,陳際忠等人非法強占南環公司之後,即加快了從法律形式上吞噬公司股權的進度。1999 年10月15日由吳義帶著兩個打手脅迫羅家斌董事長在他們精心炮製的1999年9月1日《柳州市南環道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屆股東會議紀要》和《柳州市南環道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第一次股東會議決議》等二個假文件簽了字,以圖謀達到增加股東、變更股權和更換董事長目的。

2000年6月,梁裕寧一夥通過關係,將羅家斌刑拘然後關進看守所,而此時羅家斌因為嚴重的心臟病並正在醫院治療中。

由於羅家斌本來就無罪,所以拖了兩年後還是不能結案,而羅家斌也因為病情嚴重而被保外就醫。於是梁、陳又找到了柳州市檢察院某檢察長,一來二去後,檢察長親自打電話指令柳州市魚峰檢察院一定要指控羅家斌有罪,隨後,魚峰檢察院只好以梁裕寧二兒子陳鑫在南環公司「幫買」工程材料時,強行要走公司35萬元一直沒有歸還為藉口,指控羅家斌挪用公款把錢借給私人使用,犯挪用公款罪。

罪名「成立」後,柳州魚峰法院以羅家斌犯「挪用公款」罪,判其7年有期徒刑。

「梁裕寧一夥給我按的那罪名真是天下第一大笑話,如果我批了錢有罪,那為什麼不將她自己拿錢不還的二兒子抓起來?」想起往昔一幕,羅家斌至今不忘,「但經過3年喪失人身自由的折磨,精神和經濟上雙重打擊,特別是我佳運公司的出資全部被梁、陳侵占導致血本無歸,害得我目前傾家蕩產,家破人散。」

羅家斌被關押期間,魚峰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黃德明每個月都審問羅家斌幾次,時間大多在七、八個小時左右,審訊期間還不給吃喝。因年老有病身體虛弱,羅家斌有時只得躺在地上被審,尤其是2001年1月29日晚,羅家斌再次在獄中病危,送柳州市衛校醫院搶救的兩天兩夜中,在梁裕寧幫凶的指使下,一直給羅家斌雙腳戴著六斤多重的腳鐐。

「我們當時看見都納悶:這麼老的犯人人多要死了,怎麼還要戴腳鐐,他也不是危害社會的重刑犯,再說大門內外還有兩個公安看守,他能跑哪裡去?」當時給羅家斌看過病的醫生說。

為了再次關押羅家斌,柳州市檢察院副在看守所召開20多人的會議,要看守所關押羅家斌,但遭到看守所負責人的反對,因為羅家斌有四級心臟病,隨時都有死亡的可能,如果羅家斌病死在看守所,由誰負責?怕承擔責任的各方人物見狀也只好暫時作罷。

羅家斌在保外就醫和被關押期間一直沒有放棄上訴和申訴,2002年9月 柳州市中級法院受理了此案,經兩次重審。2003年5月27日,廣西柳州市中級法院給羅家斌下達了無罪判決書。從2000年6月22日羅家斌被刑事拘留起,期間經歷了取保就醫、逮捕、被取保就醫到再次取保留醫等過程,歷時3年。

在審理期間,柳州中法法官梁斌、岳喜軍、阮紹新等人包括中法的領導頂住了各方面的壓力,最終還了法律和羅家斌一個公道!

梁、陳夫妻這夥人,目的是害死羅家斌而好瓜分柳州南環道的所有權,見中法判羅家斌無罪後仍不肯放過他,從2003年10月起至今,仍在不斷想辦法打擊報復羅家斌:羅家斌在台灣小弟以羅家斌佳運公司名義投資在柳州大橋園藝場等處價值150萬元的房子,不經過羅家斌同意更沒有任何補償而全部被其拆除。2004年柳州城中法院韋飛霞法官,判羅家斌賠償新南環公司30多萬元所謂的損失費,其實那款是南環公司的正常開支,這完全是顛倒黑白,後經柳州中法重審糾正。2002年,城中法院到羅家斌家抄家,從羅家斌妻子處搶走了45000元。2007年3月,柳州市紀委介入說羅家斌借款沒還,後查清此款已投入南環道才作罷。但過了一個月,紀委又說羅家斌歷史不清,要審查羅家斌。

其實就在羅家斌被抓不久,作為柳州副市長的梁裕寧被當著「民主人士重點培養」地升遷到了廣西政協副主席的位置上,不久又當上了全國政協常委。梁裕寧做柳州副市長的時候才是副廳級,而到廣西區里後一下子成了副部級官員,她為什麼能連跳兩級而成為省領導甚至全國政協領導?至今是一不解之謎。

立案三年半未結案 為虎作倀幡然醒悟

獲得清白之身和自由後,羅家斌馬上趕到北京四處上訪並給中央有關部門寫了舉報信。

羅家斌在信中說,從2000年4月起違法經營南環道四年半,後來又將這條民營公路作價7500萬由柳州市政府整體回收。陳際忠一夥將收取的幾千萬元過路費用於吃喝玩樂。所以在2004年他恢復自由後,以總後勤部大校唐光學為首的老戰友和許多親友、正義人士都為他鳴不平,在親友和正義人士出錢出力的支持和幫助下,羅家斌在廣西自治區高級法院,狀告梁裕寧的老公,希望自己的冤屈得到徹底昭雪,要回修的公路,要回自己的和集資借來的幾千萬元。

2004年2月,羅家斌以南環公司控股股東佳運公司和鑫和利公司的名義向廣西高院提起民事訴訟,狀告「新南環公司」及五家股東侵占南環公司的收費經營權。

梁裕寧等人見狀非常恐慌,怕羅家斌追究其丈夫陳際忠和弟弟梁裕州等人的刑事責任,便竭盡全力、四處活動,力圖把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於是他們採取了各種措施,包括更換欲公正辦案的法官,而獨獨留下女法官鮑容琴,此案三年換了三批法官,唯獨她沒有撤換,反而將她由主審法官提升為此案的審判長。


圖五 羅家斌的侄兒和股東蘭柳站在廣西高院的大門前感慨萬千

當上審判長後的鮑容琴馬上開始了大刀闊斧的動作。

從2006年1月起,鮑容琴推翻了法院批准的「羅家斌以法人代表身份代表南環道公司訴新南環道公司搶占南環道的侵權」,而此決定其實也是她自己以前參加合議庭合議的結果。為此,羅家斌直指鮑容琴「不但違法而且絕對的出爾反爾」。

另外,鮑容琴還一直以各種藉口,阻止案件的進展,甚至公開幫助被告方違法反訴。譬如其大講羅家斌參訴有法律障礙,並彈壓原告與被告和解。

2006年底鮑容琴被迫下了一個審計通知,審計被告方搶路後的收支,但審計內容鮑容琴又袒護被告,審計被告搶占南環道收費收入、支出和純收入,更滑稽的是還給被告加上修公路的折舊費1800萬元。

「被告沒有出錢修路,為什麼還要回收修路的拆舊費,鮑容琴為什麼不阻止,難道她是法盲不成?!」羅家斌的代理律師說。

除此外,由於被告陳際忠一夥提供審計的都是假帳,審計單位提出假帳不能審,身為審判長的鮑容琴竟當庭表示:「就是假帳也要審(計)」。於是參與審計的廣西同德會計事務所只得硬著頭皮對那些被告提供的假帳進行了所謂的審計。而原告方提出確鑿的書證表明,被被告方搶去的財務帳本早已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明目張胆的假帳,那帳上不但原會計換了人,而且所有的收據發票都不是原始的了。

羅家斌為了證實自己所言不虛,拿出那次庭審錄音以證明自己所說不假。

除了從精神上打擊原告外,鮑容琴還想從經濟上拖垮原告。2006年5月10日,高院通知開庭審理。但當日上午八點開庭時,鮑容琴卻宣布暫不開庭,說她已在4月29日接到了被告的反訴。

羅家斌的業務合作夥伴蘭柳為此表示,法官鮑容琴如果做事公正的話,應該通知原告5月10日不來開庭,而不應該等原告方的律師等人從北京、廣州飛到南寧,白白浪費了三萬多元來回費用。

2006年6月28日鮑容琴又開庭審查被告方的違法反訴,說原告沒有投資修路一分錢,當原告拿出投資南環道1000多萬元證據的原件,鮑容琴等人當場無話可說,而就是這樣一件證據確鑿的案子直到現在已經3年多了還是沒有結案。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之規定:要取消已立案後的訴訟人的訴訟資格必須下判決書或裁定書。但為了袒護被告,2007年8月7日鮑容琴公然違法下通知取消羅家斌以法人代表身份代表南環公司參與訴訟的資格,又剝奪了羅家斌南環公司的上訴權(通知和裁定不同沒有上訴權)。更讓人不敢相信的是鮑容琴在通知上公開違法將原告和第三人的訴訟案由侵權案改為股權糾紛案。兩個不同經濟性質實體的公司,出資不同,其股東又各不相同,哪來的股權糾紛?

2007年8月初,中國輿論監督網記者帶著以上疑問見到了鮑容琴法官,其表示不能回答並且反對將有關她的對話披露出去,至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一般案件6個月審理終結特殊案件結院長審批可以延長一說,鮑容琴倒沒有否認。她極力否認的是,她確實不知道被告陳際忠的妻子梁裕寧是全國政協常委和廣西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梁裕寧是誰,我確實不知道,她是做什麼的?」

「她不是買菜的小販,她是你們堂堂的自治區政協領導人,難道鮑法官您平常不讀書、不看報和不看電視嗎?」

「我就是看也確實不知道她是做什麼的。」

針對以上對話,羅家斌認為,這是典型的此地無銀。

2007年9月25日中午,中國輿論監督網記者再次趕到廣西高法新聞處,一接待人員表示,他們將儘快向領導匯報審案中存在的問題。


圖六 梁裕寧、陳際忠的心腹唐紅星如今開始舉報陳際忠

雖然因為官員腐敗司法不公導致羅家斌在時曠日久的官司中吃盡了苦頭,不過還有不少事件讓羅家斌感覺到了正義和光明的存在。

其中最讓羅家斌感覺到「人間正道是滄桑」的是梁裕寧、陳際忠二人的心腹唐紅星和岑德輝在關鍵的時候公開站出來檢舉揭發陳際忠等人是如何陷害羅家斌並非法侵占其資產和公司的。唐紅星在題目為《關於陳際忠如何陷害羅家斌的真象》的揭發材料中,唐先是證實了羅家斌血淚控訴的真實,並且還透露了在梁裕寧的指使下陳際忠帶著巨款去北京和廣州等地找媒體刊登「羅家斌犯罪被抓」的新聞以期製造輿論並給與羅家斌精神上的打擊。後來數家媒體找到當時保外就醫的羅家斌,但是看到羅家斌出具的種種鐵證後,皆放棄了曝光羅的想法。

2007年9月26日上午,中國輿論監督網記者和梁裕寧聯繫,以期聽取梁裕寧對於此案的意見時,但梁裕寧辦公室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再打陳際忠在柳州的電話,已是空號。

是日下午,記者再次和廣西自治區辦公廳電話取得聯繫,一自稱姓何的先生表示,梁裕寧目前不在南寧而在外地。至於她是否涉嫌夥同其丈夫侵占他人數千萬資產,他也說不清楚。不過記者可以以單位的名義給辦公廳發個公函並附上聯繫方式,他將轉告梁副主席。

而至本站截稿時,梁裕寧方一直沒有任何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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